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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想检察改革专栏」检察改革给林检带来活力和生机【第101期】

2016-07-04 敦化林检



敦化林区院政治部主任  韩跃


延边林区检察机关成立34年,终于在2016年5月起作为省检察院的派出机构,编制和人员由省统一管理,正式纳入国家司法序列。这是我们林检人幸事和喜事,欣喜之余更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2013年11月,随着林检体制改革的进程不断深入,敦化林区院由黄泥河、大石头、敦化林区院整合成立。新院成立后,我院坚持以争创模范检察院为目标,遵循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检察工作总基调,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总体要求,抓班子、带队伍,抓规范、强业务,抓亮点、求创新,把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维护林区稳定贯穿检察工作的始终,一张蓝图绘到底,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为建设富庶、开放、生态、和谐、幸福美丽新林区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在延边林区检察机关绩效考核中,我院连续三年位居延边林区基层院第一名,整体工作迈入全省基层院先进行列。连续六年保持了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我院刑事执行监督部门被最高检授予“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被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省政法委评为“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全省专门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座谈会在我院召开、州政法委纪工委2014年度督查评比中我院名列全州系统第一名、被延边林管局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单位。

满载着努力拼搏取得的荣誉,我们又迎来了司法体制改革。实行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了检察官职业保障、实行机构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按照改革新机制模式运转工作,实现了新旧机制的顺利对接,检察干警的积极性进一步被激发和调动起来,干事创业的热情更加饱满。各项业务工作高质高效推进、平稳快速上升,位居延边林区各基层院前列,得到省院、分院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15年11月代表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参加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比,今年6月又代表延边林区检察机关申报全省模范政法单位。

 2015年9月10日起按新体制有序运行的同时通过对检察制度体系进行 “精装修”,进一步明确检察官、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的责权利问题,确权明责、规范司法。进一步明确责任与权力的对接、人与事的对接、与上级院对口部门的对接等,切实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的局面。

 对下一步要完成的改革“精装修”任务,我们充满信心。要以“全省市州分院检察长通气会议”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分院闫立华检察长在召开落实全省市州分院检察长通气会议精神上的讲话精神,立足派出院的专属定位,围绕森林生态安全,做专做精每一项工作,做强做大林检事业,以检察改革促进服务林业发展上有新作为。



本期编辑:李禹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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